5月22日下午,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会,以专题报告和集中研学相结合的形式深入研读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部分党支部书记、教研室、内设办主任、组织员、辅导员参加读书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学习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向勇作专题辅导报告。他以“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为题,阐明了党章在党内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系统回顾了自一大至二十大以来,党章的制定、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党的建设从良好开端到逐步发展、到成熟、到初步探索执政党建设、到经历严重挫折,到在徘徊中前进,再到新的伟大工程推进的发展历程,全面解读了党章的主要内容,具体阐释了总纲所规定的党的性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党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奋斗目标,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要求,党的领导,重点研读了有关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纪律等内容的具体条文,并强调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的重要性。
学院组织员胡颖领读了《论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并结合领读文章发表了学习体会。国际私法体育法博士生党支部书记郝梓林领读了《论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民主集中制》并分享了个人学习感受。学院辅导员侯韦锋和诉讼法博士生党支部书记黄嘉诚作交流发言。
胡颖表示,党纪党规是党的生命线,学习党章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修课,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作为党员要经常重温、常学常新。她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最重要的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具体地、实际地、有效地落实到全党同志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行为中。党章里有党的初心使命,每名党员都应时刻铭记、自觉学习党章,真正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党章还是党员的行动之规、对照之镜,只有学好党章,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经常对照党章找差距、明方向,才能坚守党性原则。基层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有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形成长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另外,还要加强相关监督,并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其他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有机结合,加深对党章各项内容、规定的理解和把握。
郝梓琳表示,第一,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增加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第二,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重大决策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优良作风。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意见后,党章修改小组对这些意见逐条分析,最终形成党章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章修改工作过程中对民主制度的贯彻落实。第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性,为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
侯韦锋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章、维护党中央权威,是每一名党员同志的基本义务;坚定不移地认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同时,作为教育工作队伍的一份子,还要在思想引领和日常教育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强化青年学子对党章的自觉尊崇,坚定理想信念,打牢信仰根基,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学子的头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黄嘉诚表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具有内容上的根本性和效力上的最高性,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位党员都应当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践行党章。党章的演进历程深刻反映了党章具有深刻的历史内涵,是党领导人民开创伟大事业历史的见证;党章兼具开放性和稳定性,既能根据国内革命实际不断修正、完善,又能始终坚持根本原则;党章具有总括性,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作为支部书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带头学习、遵守党章,将学习党章深入贯彻到支部建设的方方面面,使党章始终作为支部党员政治学习、专业研究、生活实践的根本遵循和力量源泉。
最后,孙德元对本次专题辅导报告、领读领学和交流分享发表总结讲话。他以《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最后一段为结束语,重申了学习党章的重要意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